From: In Media
--JohnCoal
香港福音電影的模式和劇情,好像從《天使之城》開始,就沒有甚麼不同,不外是個人見證,而這些見證總是靈光一閃,突如其來。這讓福音電影越來越沒有機會接觸到群眾,達到其宣揚福音的目的。其實,如果按照我們分析報紙傳媒的近年立場定位的方法而論,這個現象不難解釋。
曾幾何時,我們用「市場導向新聞學」來說明蘋果的現象,所以事情都是以「市場」作解釋:為甚麼有風月版,因為市場需要,為甚麼有波經,因為市場需 要;為甚麼會有彩色,因為人家有,我也要有。現在「市場」延伸到廣告市場,和內地市場,因此,東系報紙少講李嘉誠,各大報紙社論紛紛歸邊。
現在,這些拍攝福音電影的機構的營運模式,其實和報館有一點相似,就是資金的來源偏重在某一些方面。報館面向廣告客戶,而翻開這些機構的年報或預 算,不難發現他們的收入,有一半以上,是來自奉獻的。(影音使團的年報很難開,為了這篇文章,已經hang了我兩次機......)因此,很大程度上,同 樣是傳媒機構,他們也許也有責任向支持者交代。而當支持者的要求,也不過是如此的時候,觀眾 / 讀者的需求也不會是在 top of the editorial list。
機構的保守性,在於她認定了福音電影的消費方式:就是在個人分享,或者佈道會的中間,播放福音電影,然後再由在場的信徒跟進。所以你可以看到在這些 機構的網頁裏,總會見到「包場」的呼籲,而他們的產品,也是個人佈道、個人見證為主的。這就是為甚麼我們總不會有《奇異恩典》,一套述說堅持信仰者怎樣改 變社會畜奴陋習的電影。
以機構運作而論,這樣將市場限制,然後再試圖透過捐獻去運作,坦白說,就像是多年以前台灣電影之死一樣。電影導演有政府資助,不用考慮市場,將劇本的層次提升得太高,趕走了觀眾,結果讓台灣觀眾不再留戀台灣電影。
現在,按照這種運作模式,機構所能接觸的觀眾,只可能是信徒及其親友,而永遠不可能在社會扎根,也不會深入觸及社會文化。年多前香港藝術節邀請了南非的福音合唱團來港演出,他們唱福音歌曲,也唱自己國家的歷史。這不也是見證嗎?
當然,機構大有道理去說:我們是傳福音的,不能單循市場考慮,而這樣支持福音的奉獻是應當的。我同意。我質疑的是兩件事。第一,是機 構的運作模式,就像現在社會向NGO問責一樣,我願意順從上帝的命令奉獻給機構,不代表這些財富可以不被善用;而機構收到奉獻,也不能當是奉旨的。第二, 取材方面,無論上帝的福音或是香港的現代城市的環境,都是獨特而能夠多元表達的題材。(01年有一套獨立電影,叫《憂憂愁愁的走了》,豈不是我們讀這段經 文時的好註腳?)
好故事就是好故事,越老土的故事越好看:君不見《聖誕頌》和《受難曲》其實都是拍完再拍的題材嗎?
我的意思是:福音機構從來不商業化,所以導致現在的問題。單靠奉獻,不問自己的接觸面。或者,這也許意味是,他們從根本地將奉獻視為正式收入,而不是補助。
或者是否商業化不是我的重點,我的重點是,如果福音傳媒要有所突破,要改變的,是在體制上的改變,應該將自己定位為「社會企業」而不是一個受資助的機構。
甚麼是「社會企業」?引用社聯社會企業資源中心的定義,就是:
「不是純粹的企業,亦不是一般的社會服務,社會企業透過商業手法運作,賺取利潤用以貢獻社會。它們所得盈餘用於扶助弱勢社群、促進社區發展及社會企業本身的投資。它們重視社會價值,多於追求最大的企業盈利。」
因此,總結我之前的看法,就是:福音機構應該透過自己的產品,賺取利潤,然後用之於傳揚福音及擴充自己的規模,而不是依賴奉獻,對奉獻過份倚賴的問題,前文已述,不再重覆。
所以,我可以接受這句話:「福音傳媒是一宗大生意。」而這個冒險的說法背後,必需澄清的是,那些利潤用來幹甚麼?如果利潤都是用來提 升社會質素的話,財政是否健全反而是其理念的可行性的指標。例如,平安鐘很多人以為是政府資助機構,實際上卻是社會企業的好例子。一方面產品提升了長者的 生活質素,另一方面卻以實際的商業運作來證明其對長者服務理念的可行性。
因此,在社會企業的角度看,商業化是財政獨立,及機構本身可持續發展的策略,是一個助人自助的手段,目的是讓企業的理念,能在社區紮 根,也在市場中得到驗證。而明顯的是,福音傳媒之所以存在,也不外是向人展示福音。現在我們既可以接受福音是一個可以在大眾媒介流傳的理念時,福音機構不 應,也不能只滿足它只受「主內弟兄」的祝福,而漠視它真正服務對象的需要;不應再花錢去買時段,而是要賣節目;我可以接受創世電視接受啟動時的奉獻,卻不 能接受運作多年,還是要受資助;更重要的是,接受資助也可以,做些好像BBC那些可以賣的節目,讓奉獻用在更多不同的場域去吧。透過實際的運作,展示福音 的可行性。
而當然,如果讀者根本反對宗教的意義的話,上文的討論,也希望說明商業化並不是萬惡的概念。「福音機構」,可以用其他的社會服務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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