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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8日星期六

女性主義的起源

來自 cityerotica@yahoo.com.hk 李偉儀

Feminism的翻譯本身沒有準則,華人地區常用的主要是「女權主義」和「女性主義」,兩者是可以互相通用的,而我多常用「女性主義」呼之。

「女性主義」有它的歷史發展及定義上的解釋,也涉及到學術與運動層面的分析。

女性主義運動的起源,始於18世紀晚期,Mary Wollstonecraft Godwin的作品《為女性權利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 1792)面世而構成了女性為爭取權利而發聲之起步。進入19世紀,在英國和美國的運動以女性參政權利為動員核心,主力爭取女性投票權利,而形成了「第一波」婦女運動。

原來,女性主義這詞彙的首次出現,卻要等到1880年代,法國首位爭取女性投票權利組織的創辦人Hubertine Aulert,提出「feminisme」(女性主義)和「feministe」(女性主義者)的概念,很快亦被翻譯為英語「feminism」和「feminist」。

後來,女性主義擺脫了單一議題的局限,因為女性參政和投票權利被視為中產女性所重視的議題。

女性主義逐漸發展成為一種廣泛的實踐和社會運動,帶來不同階層和處境的女性處境的轉變。

「女性」與「權利」是Feminism的核心元素,所以華人世界不論把它譯為「女權主義」或「女性主義」皆可行。

可是,對於某些心存敵意的人士來說,「女人要權」儼如洪水猛獸,他們便開始在字眼上作扭曲,把「權利」(right)誤指為「權力」(power),令到很多人以為女性主義者都是貪得無厭的野心女人,腦海浮現出一種穿高跟鞋的女強人要把男人踩扁的噩夢式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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