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現時樓價與97年最瘋狂時相比仍有距離,言下之意大概是認為近日的樓市沒啥好希奇的,還是「健康」「正常」得緊。不少市民已經大吐苦水,指即使月入不錯──好些更是家庭月入過十萬的──也買不到好單位。
特首聞言便「提醒」我們:還有不少地方有4,000元一呎的樓呢!
喔,真多謝提醒。即使是$4,000一呎的樓,600平方呎也要240萬,以香港家庭住戶月入中位數18,000計,是133倍強──已經沒撇除生活費用。
又,特首又「教精」我們,著我們可考慮新界的單位。喔,再一次感謝他的提醒。香港工時長已經全球聞名──就是社會名流經常說的「香港精神」──,每天早上九時一直工作到子夜凌晨已經司空見慣。要求香港人下班後再找通宵交通用上個多小時回家第二天再精神奕奕地九時回到公司體現「香港精神」!喔,太感動了。
要求市民選擇地區偏遠、空間狹小的單位,其實即是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市區的樓是我等低賤港燦不配居住的,港九兩岸屋,有證(香港身分證)無錢莫進來,默許港九兩岸的住宅,是給人炒的,是給富商們、大款們互相炒賣餽贈的。低賤如我等的港燦,住便住去偏遠的地方,每天上班才獲恩賜進入港九市區,為上流社會的人體現「香港精神」。
如果認為香港人應該住去偏遠些的地方,那是否應該設定彈性上班時間,提供交通津貼,降低公共交通的收費,提倡最高工時,減少加班?一切還是付之闕如。
這才是最令人憤怒的地方:一則「何不食肉糜」,二則心底裡其實認為香港人不配有生活,沒有生活,只有「上班,乘車,睡覺」的人生循環是正當的、應份的。
我想,一般來說,從政者應當有「先天下之憂之憂」的胸懷吧?應當是,市民反過來體諒社會的環境,無可奈何選擇偏遠地區居住,心想終有一天可以提升居住環境,而從政者對市民不能在交通便利的地方覓得舒適居所而感到痛心慚愧,著力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生活質素。豈像如今,從政者反過來著港人不要「挑剔」,「勸勉」我們應接受此等低劣無文的居住環境、生活質素,彷彿認為這是人生的常態、人類亙古的倫常!
港人已經瀕臨爆發的邊緣,「買不到樓」的聲音不是抱怨,而是哀鳴!香港人向來已經對「住」的要求不高,有個5、600方呎的單位已經額首稱慶,也不管當中多少窗台、多少停車位、多少會所面積、多少「半公共私人花園」,更不管自己要將人生的青春都以營營役役來供養這小小的蝸室,以至人人面容蒼白枯槁,無可奈何,午夜夢迴只能嘆一句「係咁嫁啦......」。
我從不認為我們「應分」住在這等狹小、通風不良、擠迫不堪的蝸室,然而現在我們連蝸室也已經再住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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