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部記憶區

2006年4月17日星期一

中國一少女之死消除城鄉差別

中國一少女的死亡正在讓“中國式身份制度”的城鄉差別發生崩潰。事件的起因是單純的交通事故。去年12月15日早6時許﹐居住重慶直轄市外郊農村江北區的14歲女初中生許源坐三輪車上學﹐一起乘坐的還有其他兩名女同學。不幸的是她們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瞬間3名少女結束了花季人生。

問題是出在賠償金。肇事車輛的公司向許源的遺屬賠5.8萬元人民幣(約696萬韓元)﹐而向另外兩名女學生各賠20多萬人民幣(約2400萬韓元)。即許源的賠償金還不到她朋友們的三分之一。面對許源父母的抗議﹐公司拿出了有關國家規定。既2004年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對人身受害賠償的法律規定。

這條法律解釋規定﹐按戶籍所在地不同支付賠償金。既戶籍為城市的人按該城市年人均收入20年份進行賠償﹐農村戶口按該農村地區年人均純收入20年份進行賠償。許源的戶籍是重慶外郊的農村﹐她的朋友是重慶戶口﹐結果賠償金出現了差別。肇事車輛的公司只比規定的賠款額多付了一點錢。

許源的父母雖然感到很冤﹐但是不敢與最高人民法院這一巨大國家機關抗衡。但是這則消息傳出後﹐在全國引起了“同命不同價”的激烈爭論。在因特網上迅速傳播的輿論最後歸結為“人民所願﹐有不能更改的規定嗎﹖”。於是許源的父母得到勇氣﹐敢於向不合理的國家規定挑戰。上月13日﹐他們通過上海交通大學教授周偉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了違憲審查建議書。

變化是從地方開始出現。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發表了無關受害人戶籍﹐必須支付相同的殘疾補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意見。這是中國首例城鄉統一賠償金的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目前也在准備消除受害人賠償金城鄉差別的新的交通安全條例案。

最後﹐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也舉手投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的法官紀敏最近說﹕“充份聽取各界意見後﹐將推出新規定。”這樣﹐一位少女的死亡正在改變中國8億農村居民的“生命的代價”。

記者 呂始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