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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

留學大晒



下 月 讀 倫 敦 大 學   官 輕 判 罰 二 千 元

名 醫 之 子 偷 拍 14 女 士 裙 底



【本 報 訊 】 致 力 於 唱 作 兒 歌 的 執 業 兒 科 醫 生 陳 以 誠 , 其 子 即 將 遠 赴 英 國 升 讀 著 名大學。 但 剛 完 成 中 七 課 程 的 他 在 好 奇 心 驅 使 下 , 一 日 內 於 旺 角 港 鐵 站 內 連 環 偷 拍 14名女 途 人 的 裙 底 。 昨 日 他 在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承 認 兩 項 作 出 有 違 公 德 行 為 罪 , 主 任 裁判官林 偉 權 直 斥 他 行 為 卑 劣 , 但 為 免 影 響 其 學 業 , 輕 判 罰 款 2,000 元 。   記 者 : 楊 家樂

家住 九 龍 塘 禧 福 道 豪 宅 的 19 歲 被 告 陳 翊 進 , 其 大 律 師 鄧 龍 威 昨 在 庭 上 求 情 指 , 被告父母 及 胞 姊 均 為 專 業 人 士 。 而 他 剛 於 沙 田 英 童 中 學 完 成 中 七 課 程 , 並 已 獲 與 牛 津及劍 橋大 學 齊 名 的 倫 敦 大 學 學 院 取 錄 , 將 於 下 月 中 前 往 英 國 開 學 。 他 犯 案 只 因 愚 蠢,現 已 深感 後 悔 , 下 定 決 心 改 過 。

一 犯 再 犯 行 為 卑 劣

裁判 官 聽 罷 辯 方 求 情 後 , 要 求 被 告 親 自 解 釋 為 何 於 同 日 內 「 一 犯 再 犯 」 。 被 告 回應稱: 「 我 一 時 衝 動 , 一 時 鹵 莽 , 係 我 唔 成 熟 , 唔 識 反 省 。 」 惟 裁 判 官 指 被 告 應 於犯案前 考 慮 後 果 , 而 不 是 在 被 捕 後 才 反 省 , 「 俾 人 拉 就 梗 係 識 後 悔 啦 」 。

裁判 官 續 指 , 本 案 案 情 非 常 嚴 重 , 被 告 行 為 卑 劣 , 法 庭 絕 對 可 以 將 他 收 柙 , 讓 他一嘗牢 獄 滋 味 。 但 鑑 於 法 庭 不 欲 他 因 本 案 失 去 留 學 機 會 , 故 酌 情 輕 判 罰 款 , 希 望 他能好好 反 省 , 「 錯 一 次 好 」 , 如 有 再 犯 , 無 論 本 港 或 海 外 法 庭 均 會 判 他 入 獄 , 又 叮囑他 努 力 讀 書 。

案 發 於 今 年 6 月 2 日 傍 晚 7 時 左 右 , 警 員 於 旺 角 港 鐵 站 大 堂 巡 邏 , 看 見 被 告 拿 手袋徘 徊 , 形 可 疑 , 於 是 暗 中 跟 蹤 他 。 其 後 被 告 尾 隨 一 名 24 歲 女 子 走 向 月 台 , 並 將手袋 放 近 該 女 子 的 裙 底 。

警員 立 即 上 前 調 查 , 發 現 被 告 手 袋 內 藏 一 部 鏡 頭 向 上 的 數 碼 攝 錄 機 , 正 在 運 作 , 內有14 段 不 知 名 女 子 的 裙 底 錄 像 。 此 時 事 主 才 如 夢 初 醒 , 並 認 出 其 中 一 段 錄 像 是 她的裙底 春 。 警 誡 下 被 告 表 示 : 「 我 一 時 好 奇 , 畀 次 機 會 。 」

父 親 熱 愛 兒 歌 唱 作

被告 的 父 親 陳 以 誠 被 譽 為 「 兒 歌 醫 生 」 , 為 香 港 醫 學 會 副 會 長 及 07 年 特 首 選 舉 委員會的 醫 學 界 代 表 。 他 既 為 兒 科 醫 生 , 亦 致 力 創 作 及 演 唱 兒 歌 , 作 品 深 受 家 長 及 小朋友 歡迎 。 他 亦 積 極 研 究 青 少 年 及 兒 童 的 身 心 智 能 發 展 , 撰 寫 報 章 專 欄 及 參 與 講 座,並 曾 擔任 電 視 台 兒 童 節 目 主 持 人 。 記 者 昨 日 嘗 試 聯 絡 陳 以 誠 , 但 其 電 話 轉 駁 至 留言信 箱 。

案 件 編 號 : KTCC52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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